快速催泪击发器
基本功能
采用手枪型外观设计,快速催泪击发器必须与可视横喷型催泪喷射剂配套使用,起到激发催泪喷射剂作用,催泪剂应符合GA884-2018公安单警装备催泪喷射器。
组成
快速催泪击发器由弹仓、弹仓后盖(包含滑动板、卡扣、弹性件)、枪型握把、扳机(击发装置)。
光源照明装置
快速催泪击发器应带有光源照明装置,且应与快速催泪击发器为一体化设计,不可与拆卸,照明装置光源为LED,
强光初始照度≥190lx。
保险结构
快速催泪击发器应设置保险装置,且保险装置也要具备移动滑块设计,通过保险装置保险调节可以转变装置不同功能的使用。如保险模式、日间模式、夜间模式的切换。
保险模式
快速催泪击发器应具备保险装置,打开保险模式下不能激发催泪剂。
夜间模式
快速催泪击发器在夜间模式下,应激活光源照明装置,光源照明装置开始工作并发出灯光照明,同时,保险装置解锁,快速催泪击发器处于工作状态,可以正常击发催泪剂,击发同时光源照明装置进入爆闪状态,待击发停止后自动恢复常灯光照明。
电源结构
电源结构为可更换锂电池组成。
击发装置结构
击发装置结构为扳机样式。
产品规格
快速催泪击发器主体总尺寸:长度应≥180mm≤200mm,高度应≥150mm≤160mm。
保险模式
快速催泪击发器应具备保险装置,打开保险模式下不能激发催泪剂。
使用模式
快速激发器在使用模式下,保险装置解锁,可以正常击发催泪剂。
内置照明续航
照明续航时间大于等于6h。
功能拓展
具备皮卡汀尼导轨,可配合其他瞄具使用。